為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在審判工作中的作用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,西盟縣通過四舉措,扎實推進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。
積極宣傳造勢。為了讓更多的群眾了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,西盟縣司法局、縣法院、縣公安局聯合印發工作方案。通過微信公眾號、政府門戶網站、廣播電視等多個平臺向全社會發布選任公告,并將公告信息張貼于各鄉鎮、各村居公告欄;明確了選任條件、選任程序、報名事項等。通過多方位的積極宣傳,讓更多群眾了解人民陪審工作,進一步提高群體知曉率、參與率。
充分溝通協調,建立候選人信息庫。按照隨機抽選、個人申請、組織推薦的方式,縣司法局會同縣法院、縣公安局對人民陪審員被抽選人、申請人和被推薦人進行候選人信息采集、建立信息庫。最大程度吸收社會不同行業、不同職業、不同年齡、不同民族人員參與司法審判活動,最大程度地實現人民陪審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,讓更多的人民群眾有機會參與、實地感受法庭審判氛圍。
堅持嚴格審查把關。為切實嚴肅選任紀律,堅持標準條件,嚴格審核把關;司法局聯合縣法院、縣公安局到各候選人人所在單位、社區進行實地考察。通過采取驗尿檢驗是否存在吸毒、開展個別談話、進行篩查等方式;同時,告知相關的權利義務,并征求其是否同意擔任的意見。確保選任工作均嚴格按照程序、每個環節均符合要求,努力建設一支代表廣泛、群眾基礎扎實的高素質人民陪審員隊伍。
廣泛征求意見。為切實提高人民陪審員履職能力,在考察政審及征詢個人意愿的基礎上,通過廣泛征求群眾意見,進一步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養、生活作風及群眾工作能力等,認認真真地對擬任人員進行考察,確保每位人民陪審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。
下一步,縣法院將根據選任結果,提請西盟縣人大常委會任命46名人民陪審員;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,推進司法民主,促進司法公正,提升司法公信力,更好地實現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功能效力。